為進一步完善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,提高全縣居民的基本 醫療保障水平,根據《濱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〈濱州市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〉的通知》(濱政發〔2014〕18號)和《濱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、濱州市財政局關于轉發〈關于做好2016 年度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有關工作的通知〉的通知》(濱人社字〔2015〕194 號),結合我縣實際情況,就做好2016年度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籌集工作,制定如下方案。
一、指導思想
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,堅持“;、廣覆蓋、可 持續”基本原則,做到“政府主導、全民參與”相結合,建立統 一部署、統籌推進的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機制,引導全縣居民 積極參保,切實解決好居民因病返貧、因病致貧的問題,全面完 成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籌集任務。
二、目標任務
以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續的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為目標,廣泛宣 傳發動,強化工作措施,落實目標責任,鞏固提高參保率,確保 居民應保盡保,參保率達到 96%以上。
三、參保范圍
本縣行政區域內未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,具有本縣戶籍 的居民(含持有本地公安部門出具居住證的人員)和在校學生。
四、繳費標準
根據《濱州市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暫行辦法》,結合我縣實際 情況,個人繳費統一為每人每年 160 元。2016 年居民基本醫療 保險的政府補助及報銷標準按省市有關文件執行。
對七至十級殘疾軍人、“三屬”、復員軍人、帶病回鄉退伍 軍人、參戰退役人員、五保供養對象、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對象、 孤兒、城鎮三無人員,重度(一、二級)殘疾人,80 歲以上老 年人參加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繳費部分,由縣財政予以資 助,按每人 160 元標準繳費。
未按規定時間繳費或中斷繳費者,參保時需全額繳納包括政 府補助在內的基本醫療保險費,繳費滿 3 個月后方可享受居民基 本醫療保險待遇。
新生兒應在出生 6 個月內在其戶籍所在地居民基本醫療保 險經辦機構辦理參保手續,繳納出生當年的個人參保費后可享受 其基本醫療保險待遇。
五、繳費時間
各鎮(街道)要嚴格按照參保條件、繳費標準、參保程序, 集中開展參保繳費工作,按時完成目標任務,確;鸢踩。居 民基本醫療保險費集中征繳時間為 2015 年 11 月 5 日至 11 月 15 日。各鎮(街道)經辦機構于 2015 年 12 月 25 日前完成參保信 息錄入和修改,確保 2016 年 1 月 1 日正式啟動新年度居民基本 醫療保險報銷工作。
六、繳費方式及要求
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以下方式收繳: (一)參保人員以家庭為單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,由其戶籍所在地鎮(街道)負責 收繳。(二)已參加過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者也可通過銀行繳費。
各鎮(街道)要嚴格按照戶口本以家庭為單位參保,做到應 保盡保,不得漏人。經辦機構為參保居民開具參保專用發票,發 票上逐一填寫參保人,不能簡略。各村要在村公示欄內公布繳費 人員明細,避免人員遺漏或錯登。基礎信息核對無誤后登記造冊, 由經辦人簽字確認后逐級上報。
七、工作步驟
2016 年全縣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籌集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。
第一階段:宣傳準備階段:10 月 25 日至 11 月 5 日廣電部門要對基金籌集工作進行宣傳報道,通過制作專題報道、播放滾動宣傳字幕及播放 2015 年度受益參;颊叩牡湫事例等方式,全面報道全縣宣傳發動和籌集工作情況。各鎮(街道) 通過組織召開籌資工作會議,下發宣傳資料,培訓工作人員等方 式做好準備工作。對在外務工的人員,各鎮(街道)要通過多種 方式與其取得聯系,做到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家喻戶曉,人人 皆知。
縣民政局負責統計全縣七至十級殘疾軍人、“三屬”、復員 軍人、帶病回鄉退伍軍人、參戰退役人員、低保對象、五保供養 對象、孤兒、城鎮三無人員的人員名單;縣人社局負責統計 80 歲以上的人員名單;縣殘聯負責統計重度(一、二級)殘疾人員名單,報財政局核對無誤后將上述人員名單發放至各鎮(街道)。
第二階段:組織實施階段:11月6日至11月15日
各村組織人員收款開票、登記造冊,并核對基礎信息表(參 保人員的身份證號為必須統計的信息),做到準確無誤。 對本村未參保人員也要另冊登記(姓名、身份證號碼及未參保原 因必須登記),整理后以電子表格形式上報縣局。
第三階段:基金上繳信息整理階段:11月16日至12月25日各鎮(街道)組織人員對參保人員的信息和資金進行整理匯總,做到人帳相符,在經辦機構生成票據,然后到相應銀行繳費確認,確保 12 月 25 日前繳費確認完畢。各村要在村公示欄內公 布繳費人員明細,避免人員遺漏或錯登。
八、工作要求
(一)加強領導。各鎮(街道)要切實把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集中籌集工作做為當前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,抓緊組織召開動員 會,進行具體安排部署,主要領導要親自過問、親自抓,分管領 導要具體負責,統籌協調籌集工作進度。要結合各自實際,制定 相應實施方案,排出日程表,分解任務,落實責任,全力推進集 中籌集工作,確保圓滿完成目標任務。
(二)加大宣傳。堅持宣傳發動不放松,讓廣大居民自覺踴 躍參保繳費。廣電部門要對基金籌集宣傳工作發揮主要作用,全 面做好宣傳工作。各鎮(街道)要利用多種形式向城鄉群眾大力 宣傳,廣泛動員,使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政策人人知曉、入心動心,提高廣大居民參保的積極性。
(三)強化配合。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分工各司其職,密切配 合,形成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齊抓共管、高效推進的工作機制。縣人社局是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主管部門,負責協調有關部 門,部署、實施、督促、檢查籌集推進工作;縣財政、民政、公安、廣電、教育、殘聯、金融等部門要積極履行職責,協調配合,確;金籌集工作順利推進。
(四)加強督查。籌集工作開始后,各鎮(街道)要于每日 下午 5點前匯總工作進展情況,上報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辦公室。縣 政府將通過召開工作調度會、下發工作進度通報、實地督導檢查 等方式,對基金籌集工作進行督查,以保證籌集工作圓滿完成。